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贵州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的批复
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调整省荣军康复医院综合楼建设规模的函》(黔民函[2009]132号)收悉。贵州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伤残军人康复楼项目我委已以黔发改社会[2008]1562号批复贵州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建设伤残军人综合楼。为更好地改善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医疗条件。经研究,同意增加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伤残军人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总规模由原批复的4860平方米调增至4980.7平方米。增加的120.7平方米用于地下室、阳台的建设。
二、总投资由原来的491万元调整到595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