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149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我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改善我区草原生态环境,加快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2009年将在我区开展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我区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西藏自治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组 长:次 仁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 有 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坚 参 自治区农牧厅厅长
艾 俊 涛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格桑平措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王 明 星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段 海 自治区党委农工办副主任
刘 柏 呈 自治区统计局局长
张 永 泽 自治区环保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