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低温。预计受低温影响,可能(或已经)形成冷害,对农作物产量影响特别严重,形成15万公顷以上农作物受害,并造成农作物减产60%以上。
(7)高温。山西省气象台或市气象台预计我市范围内需要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3个以上县最高气温持续5天达到40℃以上,且最近两日均有10%范围最高气温达到43℃,未来仍持续高温天气;
--预报未来48小时内仍将持续40℃以上强度高温,或该强度高温范围会进一步发展;
--可能(或已经)造成10个以上县(市、区)供水、供电特别紧张,未来仍持续高温天气;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0人以上(含300人),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发生,未来仍持续高温天气。
(8)干旱。山西省气象台或市气象台预计我市范围内需要发布7个以上县范围干旱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7个以上县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可能(或已经)达到特旱等级,且预报未来7天以上情况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造成3个以上县农田、人畜特别严重缺水,干旱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对3个以上县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干旱仍将持续。
(9)雷电。山西省气象台或市气象台预计我市范围内需要发布雷电红色预警信号,或雷电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达30人以上,未来仍可能出现。
(10)冰雹。山西省气象台或市气象台预计我市范围内需要发布冰雹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可能出现成片的强冰雹,影响5个或以上县,或已经出现成片的强冰雹,影响5个或以上县,未来仍将持续;
--冰雹天气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达30人以上,未来仍可能持续。
(11)霜冻。预计可能 (或已经)24小时内5个以上县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10℃以下,对农业将产生特别严重影响,并将持续。
(12)雾。山西省气象台或市气象台预计我市范围内需要发布大雾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5个以上县可能(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10米的雾,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同一地区或更大范围的能见度仍可能小于10米;
--大雾已经造成特别严重的影响,机场、主要公路连续封闭8小时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13)衍生及次生气象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五级地质灾害;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五级森林(草原)火险;
--由转折性天气可能(或已经)引发4个以上县范围疾病爆发、传播,且有加剧趋势。
(14)因气象条件可能(或已经)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未来仍将影响。
(15)其它符合气象主管部门要求,需要启动Ⅰ级预警的情况。
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敏感人群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按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及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 Ⅳ响应(蓝色)
当达到Ⅳ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1.2 Ⅲ响应(黄色)
当达到Ⅲ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1.3 Ⅱ级响应(橙色)
当达到Ⅱ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临汾市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并报请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4.1.4 Ⅰ级响应(红色)
当达到Ⅰ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市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先期处置。同时市政府迅速向省应急办报告,请求启动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4.2 基本应急响应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预案启动地气象主管部门及所属业务单位、气象台站和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各有关单位的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全天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天气会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并严格按应急工作流程及时将各种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给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并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报告同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一级应急指挥部应当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报上一级应急指挥部。
各公共媒体及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广场、车站、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的宣传显示设施管理单位应在接到预警信息后15分钟内通过所拥有的设施向公众发布。各级各部门应根据不同的气象灾害,按照本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联动和应急响应措施。应对暴雨、高温、寒冷、大雾、雷电等气象灾害的部门联动与社会响应措施详见附表。
4.3 信息保送
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并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