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9〕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二○○九年五月四日
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修订)
目 录
1 总则
1.1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适用范围
2 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级
2.1特别重大事件(I级)
2.2重大事件(II级)
2.3较大事件(Ⅲ级)
2.4一般事件(IV级)
3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机构
3.1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3.2专家组
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3.4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4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与终止
4.1医疗卫生救援分级响应
4.2现场卫生救援及指挥
4.3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反应的终止
4.4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4.5信息报告和发布
5 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5.1急救机构
5.2化学中毒、放射损伤医疗救治机构
5.3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5.4信息系统
5.5物资储备
5.6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经费5.7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5.8其他保障
6 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7 附则
7.1责任与奖惩
7.2预案制定与修订
7.3预案解释
7.4预案实施
8 附件
8.1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8.2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流程图
1 总则
1.1 目的
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确实提高卫生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规、预案,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