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市交通局:承担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赋予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组织水上搜救应急救助行动;协调全市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参加水上搜寻救助;领导市地方海事局进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8)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对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航河流、水库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以及提供应急行动时的相关地质灾害的即时信息。
(9)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力量参加水上搜救行动,对渔业作业区及养殖区渔业船舶遇险实施应急救助行动;负责对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航河流、水库的水文变化(如:流速、水位)进行监测分析,向有关部门通报可能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信息。
(10)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医务人员赴现场进行医疗救治。
(11)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无人认领尸体的殡葬处理工作,对生活困难的伤亡人员家属,协调当地民政部门给予适当临时救助。
(12)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水上搜救应急行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组织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3)市环保局:负责水上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监测组织、指导工作,提供相应的环保监测技术支持;提供空气、水质等监测数据,并负责水上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为指挥部提供控制污染危害的技术意见。
(14)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的短期预报,搜救期间的短时天气预报以及水上搜救行动中所需的相关气象信息。
(15)市外事旅游局:负责组织旅游团队的安置与疏散工作,负责对遇险遇难涉外人员的身份确认和外事联络工作。
(16)中国移动临汾分公司、中国电信临汾分公司、中国联通临汾分公司:根据应急抢险需要,提供临时应急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维护通讯正常使用。
2.1.4 指挥部下设具体工作机构及职责
为了确保水上搜救工作的高效、有序,在各级部门履行指定职责的同时,根据需要成立五个具体救援工作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市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牵头,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市安监局等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应急事件发生地县(市、区)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赶赴现场;落实市委、市政府指令;协调抢险救援工作,启动相关保障预案,确保现场治安、医疗救援和通讯畅通;调集抢险救援相关资料;负责现场报告,上报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负责新闻报道。
(2)抢险施救组:由市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牵头,武警临汾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咨询机构专家组、应急事件发生县(市、区)、镇、村、水运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专家勘察应急事件现场,研究现场情况,提出现场抢救方案,实施以救人为主的抢险措施;组织调集抢险救援所需器材、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参与现场抢救的海事、渔政等法定部门对现场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3)善后(医疗)组:由市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牵头,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外事旅游局、有关保险公司、应急事件发生单位及相关县(市、区)、镇、村、水运企业有关人员参加。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开展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安置临时疏散人员;进行理赔、安抚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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