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通航水域内较大水上交通险情及突发事件的搜救应急行动。
(2)发生在我市行政区水域以外的水上突发事件,可能威胁、影响到我市行政区水域交通安全或由上级单位指定或应其他水上搜救机构请求的水上搜救行动,参照本预案实施。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市水上搜救组织体系由市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咨询机构、应急救助力量等组成。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市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市政府根据需要成立市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水上突发事件的搜救、善后工作。搜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局局长担任,市委宣传部、武警临汾支队、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外事旅游局、中国移动临汾分公司、中国电信临汾分公司、中国联通临汾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水上搜救和水域污染应急处置工作规章制度;
(2)建立完善各类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的水上搜救和水域污染的抢险、搜救、防治工作;
(4)掌握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动态情况;
(5)统一调度,指挥水上各类搜救力量进行救助;
(6)承担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交办的水上搜救和水域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2.1.2 市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我市行政区域通航水域内的水上搜救行动和水上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市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值班电话:3131979。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水上搜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市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指挥、协调本市水上搜救责任区水上搜救行动和水上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3)承担水上搜救值班任务;
(4)负责实施搜救演习、人员培训和搜救业务交流活动;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水上搜救工作任务。
2.1.3 市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并对水上搜救工作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监督。
(2)武警临汾支队:负责协调、组织驻临武警部队参加水上应急搜救行动。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系统力量参加水上搜救应急行动;维护应急救援现场治安秩序,实施道路交通管控,核查水上交通事故伤亡及失踪人员;查处水上违法犯罪案件。
(4)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消防力量参加水上搜救行动,提供消防装备和技术支持并进行灭火消防。
(5)市发改委: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
(6)市财政局:负责水上应急突发事件必要的资金调拨筹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