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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陕西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预案的通知


  3、疑似病人的排除。疑似病人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甲型H1N1流感诊断专家组或省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机构在7天内作出明确诊断。

  4、甲型H1N1流感病人出院的决定。由负责治疗的机构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甲型H1N1流感诊断专家组或省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机构依照卫生部标准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出院的,由收治医院发给诊断证明。

  (四)病区管理

  1、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人与甲型H1N1流感临床诊断病人应分区隔离治疗,各自有专用病区。疑似病人应单人单间。

  2、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人、病人病区分别成立由传染科、呼吸科、ICU等医护人员组成的联合救治小组负责病人的诊疗与管理。

  3、专用病区的基本要求是:⑴通风良好,独立设区,与其它病区相隔离。⑵专用病区应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无交叉。⑶医护人员办公室应通风良好,与病房分隔无交叉,并尽可能保持一定距离。⑷进入病区必须二级防护(戴12层以上棉纱口罩,帽子,穿隔离衣、鞋套等)。⑸病区出入口应有专人检查出入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4、住院病人均需戴口罩,严格隔离,严格管理,不得离开病区。

  5、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不得探视,如病人危重等情况,确需探视不可的,探视者必须二级防护(戴12层以上棉纱口罩、帽子,穿隔离衣、鞋套等),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感染管理指南规定要求,完善病区装备,改善病区条件,严格规定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流程,防止交叉感染。

  五、防护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深刻汲取非典初期医务人员大批感染的惨痛教训,充分认识甲型H1N1流感防治中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努力实现医务人员零感染。

  1、加强培训。医务人员尤其是一线的全体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消毒、隔离和防护的专业知识,熟练穿脱隔离衣、防护服等。5月10日前完成培训,并进行考核。

  2、落实责任。各医疗保健机构的一把手对本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感染办(科)要切实担负起消毒隔离、医务人员防护的监督和指导责任。凡因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不力,导致甲型H1N1流感院内交叉感染的,将严肃追究医疗保健机构一把手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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