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充实医疗救治队伍
1、设立医疗救治专家组。省、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主要由呼吸科、传染科、重症监护科、医院感染科、中医、影像诊断、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辖区内可疑患者的会诊排查,指导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人救治,开展技术培训,提供决策和技术咨询,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派的其他工作。
2、组建医院甲型H1N1流感医疗专家组。各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尤其是被指定设立发热门诊的医院、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定点收治医院、后备医院要设立本机构的甲型H1N1流感医疗专家组(由临床、医院感染等资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本机构发现的可疑患者的会诊排查,指导甲型H1N1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救治、甲型H1N1流感知识培训、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及本机构委派的其他工作。
3、组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梯队。设立发热门诊的医院、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定点收治医院、后备医院要组织精干力量,合理编排人员,组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梯队并严格培训,以备随时接诊病人。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定点收治医院至少要组织三支医疗救治梯队,以备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过程中医务人员的轮休替换。如本院人员不足,由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在辖区内抽调人员补充。
4、组建应急医疗预备队。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组建若干支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医疗预备队,做好支援有关机构、地区和农村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准备。省卫生厅组建10支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医疗预备队随时待命。
(五)开展医务人员全员培训
按照卫生部人感染猪流感(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各级医疗机构的全员培训要在今年5月15日前完成。
1、培训对象。医疗保健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重点是一线医务人员。
2、培训目标。熟悉甲型H1N1流感传染途径,熟练掌握甲型H1N1流感知识、诊断标准与治疗规范、出院标准、隔离病区和病人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正确使用常用救护设备。掌握院内隔离防护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3、培训内容。
⑴甲型H1N1流感防治的法规。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甲型H1N1流感防治方案等。
⑵甲型H1N1流感防治有关预案,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的程序和基本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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