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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川电东送电价调整情况的函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川电东送电价调整情况的函
(2009年12月28日 川价函〔2009〕289号)


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明确川电东送电价调整情况的请示》(川电财务〔2009〕325号)收悉。现复函如下:

  根据原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二滩水电站2002年发电计划和川电外送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办基础〔2002〕398号)规定,从2002年开始,每年丰水期四川向华东送电15亿千瓦时,其上网电价和省电力公司过网费,均经过国家发改委协调确定。2004年至2006年,经过三次调整,四川省电力公司与华东电网公司结算电价目前为0.22222元/千瓦时,其中水电站上网电价为0.16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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