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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的通知
(苏建园〔2009〕401号)


各市(县)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园林局:
  为了更好地指导、规范我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我厅对《江苏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在今后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我厅风景园林处。
  附件:江苏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江苏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

编 制 说 明

  一、《江苏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所称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中绿地系统规划的深化和系统化,是一项专业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二、《纲要》是在建设部2002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国家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及我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1995年颁布的《江苏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和规范,更加突出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与统一,如指标体系、规划范围、层次等,增加了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绿地系统特色景观规划、植物多样性规划、节约型园林绿化实施措施等章节,强化了规划基础材料汇编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要求。
  三、《纲要》的有关说明:
  1、绿地分类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为基本依据,参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并与之协调一致。
  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分期规划一般为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层次一般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具体与当地的《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现状指标体系宜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指标相衔接,与城市建设统计年报的规定和口径相协调。
  3、针对我省城市山水资源丰富的自然地貌特征及历史悠久人文丰厚的特点,增加了特色景观规划的专项章节;并根据我省冬严寒夏炎热的气候特点及水网密布的地形特征,在绿地系统特色景观规划章节中将城市道路、水体绿化规划单列一节,以突出和强化城市绿色生态廊道的规划。在绿地分类规划及绿地指标统计中,道路、水体绿化仍按照分类标准分别纳入公园绿地、附属绿地和防护绿地进行规划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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