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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 员:王希春  尧都区教育局局长等
  (二)领导组办公室
  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教科,负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收集和处理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
  办公室主任:张锁定  市教育局政教科科长
  副主任:刘云  尧都区教育局党委书记等
  联系人:吴兰芳电话:2682189
  电子邮箱:lfzjkwlf@163.com
  (三)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市、县联合检查工作组
  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综治办有关人员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并抽调各县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的副局长、市直学校分管学校安全的副校长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实行交叉分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将由市、县两级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市教育局领导实行中小学校安全工作包联县(市、区)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级各类学校当前的安全状况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
  (一)对学校检查的内容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2.对学校消防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要加大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力度,对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上,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对学生公寓内的违章用电坚决取缔。要加强对校园内电网设施的改造,及时发现处理电路上出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用电等问题,彻底消除隐患。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学生宿舍建筑内的商业场所作为安全隐患整治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3.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及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师生,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师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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