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舟山市新港3万吨级公用码头工程使用岸线的复函
(浙发改函〔2009〕420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征求舟山市新港3万吨级公用码头工程使用岸线意见的函》(浙交函〔2009〕37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复函如下:
该项目是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园区的重要配套项目,为加快推进新港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满足入园企业的基础设施配套要求,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项目建设规模为3万吨级通用泊位1个及相应配套设施,使用港口岸线278米,设计年吞吐能力100万吨,投资估算257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