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实效性。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各类救援队伍参与隐患排查和预防性检查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12、切实搞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努力建设一支关键时刻调得动、用得上、顶得住的高素质的应急救援队伍。要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骨干救援队伍建设。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工信委、交通运输、消防、环保、质检、电力等部门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推进非煤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工作,完善矿山救护队资质管理制度,促进救援队伍能力建设。
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3、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本地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全力推进已列入各级规划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点工程建设。配合做好在我省设点的国家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排水救援基地建设的启动工作,按照“企业自投为主、地方投入为辅、国家重点支持、坚持齐抓共建”的思路加大建设力度、加快建设步伐。
14、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增加投入,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研究制定增加投入的政策措施,落实资金投入渠道,建立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资金投入到位。
15、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中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大中型高危行业企业特别是具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按规定标准建立专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小型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没有专职队伍的要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并与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
16、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创新与进步,引进高技术装备,加强新技术装备的研发、推广、应用,提升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装备水平。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论坛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展览。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
17、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广泛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及时宣传报道事故应急救援情况和应急管理重要工作活动。加大对典型救援案例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为救援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树立应急救援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