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申报商务部出口核心层重点联系企业的通知
(苏机电进出函〔2009〕11号)
各市、县(市)外经贸局,各机电产品出口基地:
接商务部通知,拟在我省企业中确定50家机电和高新技术出口核心层重点联系企业。要求:1、在我省同行业中的排头兵企业;2、企业2008年自营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3、主要以国有、民营以及与省、市、县(市)联系较为紧密的外资企业为主;4、能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企业调研和按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及数据;5、省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申报3家,省辖市申报4家(除基地以外),县(市)申报1-2家。
这些企业一经确认,将作为商务部“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重点支持单位,也作为我省在政策引导、业务咨询、政策扶持方面的优先支持单位。
请各市、县(市)外经贸局按以上要求组织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须如实填写并打印《机电产品出口核心层重点联系企业申报表》(附件1),报经各市、县(市)外经贸局审核同意签章。由各市、县(市)外经贸局汇总(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2009年6月18日前分别以书面传真和EXCEL表格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省外经贸厅(机电处)。如漏项或手填则视为放弃申报。
我厅联系人:魏高宏 电话:025-57710223 传真:025-57710097
电子邮箱:weigaohong@jsdoftec.gov.cn
附件:1、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核心层重点联系企业申报表
2、机电和高新技术出口核心层重点联系企业汇总表
二OO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核心层重点联系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
|
工商注册代码
|
| 所属行业
|
|
企业所有制
|
|
2008年出口额
|
| 同比
|
|
2008年销售收入
|
| 同比
|
|
2008年工业增加值
|
| 同比
|
|
主要出口产品
|
|
贸易
方式
|
| 金额
| 占比
|
一般贸易
|
|
|
加工贸易
|
|
|
企业负责人
| | 职务
| | 电话
| |
企业联系人
| | 职务
| | 电话
| |
企业法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市、县(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