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同意发给青岛康大欧洲兔业育种有限公司曾祖代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鲁牧畜科发〔2009〕23号)
青岛市畜牧兽医局:
你局《关于对青岛康大欧洲兔业育种有限公司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请示》(青牧审呈[2009]3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山东省种兔场验收标准》的规定,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场的选址、卫生防疫条件、技术力量、育种设施、育种技术资料、各项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认为该场已具备曾祖代种兔场生产条件,同意发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080700),地点在胶南市张家楼镇西石岭村北侧。请通知该场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依法做好种兔的繁育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