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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9〕13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今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方向,统筹规划,循序渐进,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安排,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进行检查和督导,及时通报情况,总结经验,务求取得实效。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83号)精神,为切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1.大力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工作。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2.年底前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参保范围。(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3.多渠道筹集资金,将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属地城镇职工医保范围,医保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指导和督促各市区、开发区和工业新区(以下统称各市区)解决其他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市劳动保障局、经贸委、国资委负责)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市卫生局负责)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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