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对刘老涧三线船闸工程进行质量回访的通知
(交质水〔2009〕14号)
刘老涧三线船闸工程已于2008年9月进行交工质量鉴定,按照《
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竣工验收前须对刘老涧三线船闸工程进行质量评定,为落实缺陷责任期内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经研究定于2009年7月16-17日对刘老涧三线船闸工程进行质量回访。请建设、监理、施工和使用单位做好质量回访准备工作,提交交工质量鉴定及交工验收意见中有关问题的书面汇报材料及有关资料。
参加单位:省交通厅航道局、宿迁市交通局、质量监督站、航道管理处,苏北航务管理处,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请参加质量回访工作的人员于7月16日中午至宿迁市航道管理处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