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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强化新建兽药生产项目审核工作的通知

  三、严格程序,公开、公正、科学的开展论证指导工作

  (一)各市对辖区内在建、拟新建的兽药生产项目进行调查汇总,通知企业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将审查合格的项目上报我局。

  (二)省兽药专家委员会随机选派5-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指导,论证程序包括:现场查看、查阅材料、询问当事人,论证内容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技术人员:生产、检验、销售等3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的来源、数量、素质、能力是否能够满足兽药生产要求,杜绝借人应付验收等不诚信行为。

  2、厂房设施、设备:土地、厂房面积是否符合生产要求,是否能够独立厂区;生产、检验设备是否齐全;拟生产产品生产工艺是否熟悉。

  3、环境:拟建设厂区在环保污染、安全生产、能源、交通运输等方面是否符合法规和政府要求;厂房设计、建材和施工能否符合消防要求。

  4、其他:新建兽药生产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省行业发展规划、当地产业政策。

  (三)论证结束后,专家组出具书面结论。论证合格的项目,我局同意其开始建设。论证不合格的项目,可整改后再申请论证。

  待项目建成后,由我局派专家参照农业部GMP检查验收标准进行初步审核和预验收,审核合格的报请农业部验收。

  附件:山东省兽药专家委员会名单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附件:
  山东省兽药专家委员会名单

  主 任:
  刘炳谭  省畜牧兽医局 副局长
  副主任:
  鲍 霞  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 处长
  高迎春  省兽药质量检验所 所长

  委 员:
  曲绪仙  省畜牧总站(畜牧协会秘书长)
  张洪杰  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张庆柱  山东大学药学院
  万仁忠  山东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王莉莉  山东省农科院家禽研究所
  宋冶萍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邹 明  莱阳农学院动物科学院
  姜东红  省畜牧兽医局
  赵洪山  省畜牧兽医局
  邵 兵  省兽药质量检验所
  杨 林  省兽药质量检验所
  徐恩民  省兽药质量检验所抗生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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