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程序,公开、公正、科学的开展论证指导工作
(一)各市对辖区内在建、拟新建的兽药生产项目进行调查汇总,通知企业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将审查合格的项目上报我局。
(二)省兽药专家委员会随机选派5-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指导,论证程序包括:现场查看、查阅材料、询问当事人,论证内容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技术人员:生产、检验、销售等3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的来源、数量、素质、能力是否能够满足兽药生产要求,杜绝借人应付验收等不诚信行为。
2、厂房设施、设备:土地、厂房面积是否符合生产要求,是否能够独立厂区;生产、检验设备是否齐全;拟生产产品生产工艺是否熟悉。
3、环境:拟建设厂区在环保污染、安全生产、能源、交通运输等方面是否符合法规和政府要求;厂房设计、建材和施工能否符合消防要求。
4、其他:新建兽药生产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省行业发展规划、当地产业政策。
(三)论证结束后,专家组出具书面结论。论证合格的项目,我局同意其开始建设。论证不合格的项目,可整改后再申请论证。
待项目建成后,由我局派专家参照农业部GMP检查验收标准进行初步审核和预验收,审核合格的报请农业部验收。
附件:山东省兽药专家委员会名单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附件:
山东省兽药专家委员会名单
主 任:
刘炳谭 省畜牧兽医局 副局长
副主任:
鲍 霞 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 处长
高迎春 省兽药质量检验所 所长
委 员:
曲绪仙 省畜牧总站(畜牧协会秘书长)
张洪杰 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张庆柱 山东大学药学院
万仁忠 山东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王莉莉 山东省农科院家禽研究所
宋冶萍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邹 明 莱阳农学院动物科学院
姜东红 省畜牧兽医局
赵洪山 省畜牧兽医局
邵 兵 省兽药质量检验所
杨 林 省兽药质量检验所
徐恩民 省兽药质量检验所抗生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