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五年制高师骨干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

  2.本次研修由分院办负责组织实施。分院办要认真调研骨干教师的研修需求,精心制订研修方案,突出研修重点,选聘高水平师资授课,提高研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章立制,组织力量,加强对研修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确保研修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保障研修质量。
  3.对参加研修并达到研修要求的学员,由江苏教育学院颁发《五年制高师骨干教师研修结业证书》。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附件:五年制高师骨干教师研修学员汇总表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五年制高师骨干教师研修学员汇总表

序号研修学科学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职称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   邮政编码E-mail备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