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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教育部第二批“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教育部第二批“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函〔2009〕13号)


各本科高校:
  为了优化专业学科结构,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教育部在2007年完成第一批“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起启动第二批建设点申报工作。现将《关于启动第二批“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1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第二批“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是依据国家需要,在优先发展、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和艰苦行业中选择的相关若干专业领域的专业点。各高校应认真研究教育部第二批“第二类特色专业”涵盖的专业领域(详见附件),积极申报符合遴选领域的专业,并认真组织推荐材料,精益求精,突出重点,强化特色,保证推荐专业的命中率。
  二、请各本科高校于8月15日前将申报公文(一式一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一式三份)、《第二批“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电子文档发送至gjszhc@moe.edu.cn。以上材料请同时抄送一份至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徐庆,联系电话:025-83335159,电子邮件:xuq@ec.j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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