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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第十一届全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第十一届全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苏委[2009]409号 2009年11月3日)


在举国瞩目的第十一届全运会上,我省体育健儿和体育工作者牢记重托、团结拼搏,夺得48.5枚金牌、37枚银牌、36枚铜牌、2679分,金牌数、团体总分数、奖牌数分列全国第二、三、四位,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鼓励先进,不断提高我省竞技体育水平,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在第十一届全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有关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一、授予江苏省田径队、江苏省击剑队、江苏省羽毛球队和为代表团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江苏省体育局、南京体育学院、苏州市体育局、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江苏省江宁足球训练基地“江苏省先进集体”称号。
  二、给江苏省女子足球队(U18)、江苏省男子手球队、江苏省射击队、江苏省网球队、江苏省自行车队和在体育科研与反兴奋剂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江苏省体育科学研究所记集体一等功一次。
  三、授予肖爱华等24名运动员、褚伟等9名教练员“江苏省劳动模范”称号。
  四、给蒋兰等63名运动员、胡跃进等20名教练员、殷宝林等19名管理人员记一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胜利,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

  附件: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在第十一届全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授予“江苏省先进集体”称号单位(8个)
  江苏省田径队
  江苏省击剑队
  江苏省羽毛球队
  江苏省体育局
  南京体育学院
  苏州市体育局
  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
  江苏省江宁足球训练基地
  二、记集体一等功单位(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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