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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0年1月11日-15日期间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所在市环保局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对于上年度档案号遗忘者,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www.jsrsks.com.cn )将提供相关档案号的查询服务。

  (六)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各市环保局会同人事行政部门对新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应将报名汇总名册(见附件2)连同相关报考材料于2月底前报送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环境保护厅对报考资格进行终审。

  (八)4月28日起,考生可直接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征订及考前培训事宜,省环境保护厅将在江苏环保网上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25-83236086(考试中心),86266051。

  八、收费事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规定要求,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收取,其余3科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收取。有需求收费票据的考生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结算中心领取,具体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51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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