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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环保局,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做好报名宣传等有关工作。

  (二)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事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共同负责。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月8、9日两天。具体工作安排参见《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

  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全省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职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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