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教安字[2009]17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气象部门信息,目前我市已进入强降雨期。此时正值期末、假期前夕,假期开始后将是广大师生外出旅游、夏令营、疗养活动的高峰期,也是中小学生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为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广大师生安全,根据市政府要求,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切实落实责任制,做好科学预防。各学校要全面落实责任制,指定专人、提前收听和查看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和预警,同时密切关注学校周边特别是上游地区的降雨情况,强化汛期日常值班工作,保证信息畅通。遇到重大险情或接到有关部门重大气象、地质灾害预警后,学校可以根据情况适当调整上课时间。要科学修订应急预案,准备适当的防汛物资和设施,设计、演练好遇险紧急疏散路线,确保遇到险情时及时有序地组织师生疏散。
二、切实加强校舍的安全管理。各单位要立即对学校校舍情况进行再一次的全面检查,包括校园地面上所有建筑物以及周边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建筑物,学校周边可能发生坍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地形地势情况,避雷设施等。要及时完成被鉴定为D、C、B级危房校舍的安全处置措施,重点关注出现墙体渗漏、裂缝、地面下沉等现象的校舍。要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电视会议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校舍安全的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因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持续、扎实开展安全教育。要在广大师生中普及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并针对季节特点和学生特点,进行全面的预防暴雨、雷击、洪水、溺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校舍倒塌等灾害的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其事故灾难应对能力。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方式,加强与家长、与社会的沟通,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校外安全工作。
四、要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9年第2号预警通知》(教基一厅[2009]5号)、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教安字[2009]15号)的要求,科学、积极、主动预防各类伤害事故发生,切实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保证广大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