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关于深入推进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皖建规明电〔2009〕41号)
各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
深入推进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结合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就进一步推进全省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市专项治理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领导小组要在年底前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重点对自查自纠不深不细、整改不到位、案件查处不力等问题进行认真复查整改,并对专项清理的有关统计数据进行补充完善。2009年12月20日前,各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要将专项治理“回头看”的情况和补充完善后的各类汇总表(在原房地产开发中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清理检查统计表中增补“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项目数”一栏,详见附件一)报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为了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衔接,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阶段工作要求,各地区要对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规划许可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检查(清理检查的要求仍然按照建设部、监察部建规〔2009〕53号文件以及省建设厅、监察厅建规〔2009〕8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各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于2010年3月15日之前,将清理检查情况和清理检查统计表(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报省专项治理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视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有关市、县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551-2871507;传真:0551-2643535
电子邮箱:ahcsgh@126.com
附件:1、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清理检查统计表
2、房地产项目中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自查自纠登记表
3、专项整治期间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监察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
市200
年度房地产开发中
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清理检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20 年 月 日
序号
| 市、县名称
| 项目数(项)
| 用地规模(公顷)
| 处理情况
| 整改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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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项目数
| 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
项目数
| 其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项目数
| 自查项目用地面积
| 其中违规项目用地面积
| 补交规费等收入(万元)
| 罚款
(万元)
| 撤销规划许可(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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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查数
| 实查数
| 总数
| 调整用地性质
| 调整容积率
| 总数
| 涉及调整用地性质
| 涉及容积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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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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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分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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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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