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9]10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推动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促进“三项工程”(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教学仪器更新工程、特殊教育学校仪器配备工程,下同)实施,根据省、市《教育督导条例》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2010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0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的主要内容
(一)中等职业教育。主要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布局,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重点学校和重点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地方财政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和两项教育附加拨付情况。
(二)“三项工程”。主要包括: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热水、热饭、取暖、改厕),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其中,重点督查省、市、区县拨付的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各项工程按照计划要求完成情况。
(三)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主要是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管理,师资与设施配备,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其中,重点督查师资与设施配备情况。
二、督导的组织实施
2010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对中等职业教育和“三项工程”工作的督导,依据《山东省2010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方案》相关指标体系要求,逐项全面核查;对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的督导,在各区县、高新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鲁教督〔2008〕25号)要求全面自查自评的基础上,依据《山东省2010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方案》相关指标体系要求,重点抽查。全面督查与重点抽查的基本方法仍为验证法。三项工作的督导评估结果统一汇总、公示和公布。
三、督导的时间安排
对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重点抽查在2010年1月上中旬实施,对职业教育和“三项工程”工作的全面督查在2010年3月上旬进行,各区县、高新区要分别在2009年12月20日前和2010年1月31日前完成自评,并分别于2009年12月25日和2010年2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及有关报表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政府进行督导评估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安排。
附件: 2010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方案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2010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