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公布《北京市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
(京卫医字〔2009〕261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8号,以下简称《办法》),加强我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准入管理,我局委托北京医学会组织制定了《北京市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于2010年1月31日前按照《办法》及相关规定向北京医学会提出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北京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于近日下发。
请各区县卫生局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二级及以下相关医疗机构。
北京医学会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5251597
特此通知。
附件:1. 北京市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2.北京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略)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
北京市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1.颅底肿瘤(颅内外沟通肿瘤)切除术
2.颅内脑血管畸型(功能区、脑底深部及大型)切除术
3.复杂性先天性心脏病手术
4.主动脉各部位(升、弓、降、腹主动脉)置换技术
5.大气道肿瘤切除术
6. 气管/血管成型肺叶切除术
7.乳腺癌根治术+即刻再造技术
8.肾血管重建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