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旅游市场的开发计划和年度市场促销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宣传;指导并组织全市旅游市场促销工作;组织参加国际、国内旅游行业的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等大型促销活动;研究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动态,向全市旅游业提供市场信息;负责国际、国内旅游组织间的合作交流及联络接待。负责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旅游基本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
(三)行业管理科(编制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负责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和行业政策;拟订旅游业管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旅游体制改革;负责旅游信息、调研工作;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市旅游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行业标准服务规范;负责国际、国内旅行社经营资格的初审;监督和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监督和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
另设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三、人员编制
市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正副科长领导职数3名。
另核定机关工勤人员全额事业编制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朔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编办《关于朔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构规格的通知》(晋编办字〔2007〕227号),朔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正处级建制,主管法制工作,隶属于市政府办公厅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经市人民政府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
(二)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三)从法律角度负责审查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制定和审批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承办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