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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苏卫医〔2009〕89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目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全球持续、快速蔓延,在我国和我省的流行强度也在持续增强,我国已经出现多起死亡病例。秋冬季是流感的高发季节,从目前疫情形势看,我国和我省已经进入了流行的高发期,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2日卫生部召开的全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医疗救治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加强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培训演练制度。各地在前阶段已经组织多层次、多形式全员培训的基础上,要在近期再次组织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全员培训。要以重症病例救治的原则、方法为主要内容,特别重视加强各级专家组、定点医院、ICU、儿科等相关专科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重症病例救治能力和水平。要以密切观察、规范管理为主要内容,加强对农村和社区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重症病例的发现、识别能力和轻症居家隔离治疗病例的管理水平,确保重症病例的早发现、早控制、早诊断、早治疗,努力做到不放过一个可疑对象。培训教材以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卫生部和我厅网站上的培训资料为准。要重视开展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救治演练工作,近期,各地都要组织一次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综合演练,演练内容涉及重症病例的发现、报告、转运、收治、救治、院感控制等各个环节,确保演练效果。各地组织培训和演练的情况,及时上报我厅医政处。

  二、认真落实重症集中救治制度。要根据“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切实加强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目前,各地发现的重症病例都要转运市级定点收治医院进行集中救治。对不符合转运条件的,按我厅苏卫医〔2009〕81号文件精神执行。要研究制定转运流程,明确各方责任。各地要集中辖区内的ICU、呼吸、儿科、传染、院感等专业的专家(包括ICU专业护士),组建救治团队,参与定点医院排班,做到全程参与,24小时严防死守,全力救治重症病例。充分发挥各级专家组的作用,当地和院内专家组要在第一时间介入重症病例的救治,需要上级专家组会诊的,要及时申请。各级专家组成员及所在单位要顾全大局,合理安排日常工作,随时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要加强呼吸机、监护仪、床边X光机、便携式血气分析仪等救治设备的统一调度,确保重症病例的救治需要。实施科学救治,对有重症倾向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要早期应用达菲等有效抗病毒药物;注意运用中医药救治方法;对有基础性疾病的重症病例要慎之又慎,尽早让相关专业专家参与救治工作;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救治措施,努力提高救治的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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