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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3: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畜牧产业)量化指标表

  考评对象:

考评内容

考评指标

县级自评得分

市级复评得分

省级考评得分

考评说明

项目实施效果(35分)

1.方案完成情况 (15分)

   

按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标准化养殖、良种繁育、社会化服务及产业组织化等四大体系建设完成100%的,得15分;完成80%以上,不足100%的,得13分;完成70%以上,不足80%的,得10分;完成不足70%的,不得分。

2.项目经济效益 (10分)

   

生猪出栏每提高2个百分点(奶牛存栏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1分,最高得3分;畜牧业产值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1分,最高得3分;农民增收每增加100元,得1分,最高2分;就业每增加100个岗位,得1分,最高得2分。

3.项目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10分)

   

散养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得1分,最高得4分;规模养殖场粪便实行无害处理的,得1分,最高得3分;基层动物防疫机构、队伍、体制达到国家规定及批复的实施方案要求的,得1分;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得2分;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此项不得分。

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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