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二)对被检查组重点检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要按照党纪国法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追究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自查不认真、工作走过场的单位,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文件)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慕永太同志为组长、刘建林同志为副组长的“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局属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
  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位联系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责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小金库”治理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各单位要于5月31日前将本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在局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后,各单位要利用简报、网站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要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举报制度。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举报电话号码:0531-87198005 0531-87198071,电子邮箱:sdxmjcc@163.com,举报信箱设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并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积极性和合法权益。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