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华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人事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盖仲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徐秋团、董洁、杨旻组成。
附件2: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中共山东省纪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鲁纪发〔2009〕12 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
按照《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在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范围为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
(二)专项治理内容。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作为治理内容。重点是 2007 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 2006 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以仪器、设备、车辆、房屋、场地等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咨询费、服务费以及各种管理费、手续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4.以培训、办班、刊物、杂志等各种形式收取费用设立的“小金库”;
5.通过向外提供检验(测)、科技服务等收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6.用出售残次品和报废品的收入,处理报废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等资产处置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7.事业费收入、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8.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