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鲁牧计财发〔2009〕36号)
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中共山东省纪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鲁纪发〔2009〕12号)的有关精神,现将我局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小金库”已经成为铺张浪费、奢侈享受、违法乱纪的重要资金来源,诱发和滋生了一系列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小金库”治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
各处室、各单位必须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出发,从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认识,把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小金库”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我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局长慕永太同志为组长、纪检组长刘建林同志为副组长的“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局属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附件1)。同时,设立了“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举报电话号码:87198005、87198071。电子邮箱:sdxmjcc@163.com,举报信箱设在办公楼一楼大厅。
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位联系人。于5月31日前将本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对“小金库”治理问题,旗帜要鲜明,态度要坚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务必经由单位主要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