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9年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苏建城〔2009〕387号)
各市、县(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省政府设立江苏人居环境奖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了评选,由厅人居办提名并经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太仓市改善城区居民住房状况”、“扬州市城市管理”、“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官林镇规划建设管理”、“辛庄镇小城镇建设”、“锦溪镇古镇保护”、“云龙山风景区生态景观修复”等7个项目“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方面取得更大成绩。
各地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以获奖项目为榜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大力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不断完善城镇综合功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09年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奖项目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2009年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奖项目名单
获 奖 项 目
| 获 奖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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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改善城区居民住房状况
| 太仓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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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市管理
| 扬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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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城市管理
| 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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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林镇规划建设管理
| 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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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庄镇小城镇建设
| 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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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溪镇古镇保护
| 昆山市锦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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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山风景区生态景观修复
| 徐州市园林风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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