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暨2009年北京市广播影视统计年报培训班的通知
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为学习贯彻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确保 2009年广播电视统计快报、年报的网上直报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年报数据的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统计报表质量,我局将于12月22日在北京会议中心组织广播影视统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新修订的《
统计法》培训;
2.布置2009年广播电视统计快报、年报工作;
3.布置2009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业绩审核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单位承担广播影视统计工作的相关人员 1名。
三、培训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