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2009)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卫政办发〔2009〕248号)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也是各类火灾事故高发期,为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我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今冬明春消防从2009年12月1日起,至2010年3月20日结束。
  二、主要任务
  (一)以“119”消防宣传周为契机,掀起今冬明春消防宣传教育热潮。一是以“119”消防宣传为契机,各级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要结合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清真寺、进ktv、进网吧的“八进”活动,广泛开展冬春季节防火宣传和教育动员,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群众的参与面与消防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增强活动效果,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声势浩大的防火工作氛围。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领和舆论监督作用,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设专栏、专版,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冬季火灾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剖析冬季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结合消防监督检查和“六熟悉”工作,将消防宣传资料送进千家万户和社会单位;要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的作用,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三是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消防、教育、共青团等部门要积极推动建立消防志愿者组织,对志愿者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广大消防志愿者深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乡村开展消防志愿公益服务活动,宣传火灾预防、消防安全救助知识,传播消防安全理念。
  公安、消防、文化、工商、质监、工商、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证照不全或无证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审查范围,严把行政许可关。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联合执法、情况抄报等联动工作机制,实行重大火灾政府挂牌督办,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案跟踪管理,加快解决影响消防安全发展的深层次的矛盾和瓶颈问题,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