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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盘锦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3.建立银行卡交易监测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防止违法分子利用银行卡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和跨境转移非法资金。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情报会商机制与合作制度,研究建立信用卡恶意透支相关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金融与公安部门之间的双向示警制度,严厉打击利用银行卡进行的各种犯罪活动。

  4.不断改进防范银行卡风险的技术手段,确保银行卡交易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日常运行维护机制,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监督检查;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和报告制度,根据不同的预警指标,启动相应的处理程序,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能力。

  五、具体措施

  (一)完善银行卡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盘锦市银行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多种形式向市民宣传普及银行卡的基本知识、持卡消费的便利和实惠,倡导持卡消费的方式;要围绕银行卡产业发展中的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三)进一步明确机关部门工作责任。人民银行要研究制定推动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措施,协调解决银行卡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加强指导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行为,加大银行卡联网通用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银行卡犯罪情报信息交流机制和案件合作机制,防范和打击利用银行卡从事洗钱、跨境转移非法资金等非法活动。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银行卡产业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予以支持,指导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事业单位通过银行卡收取有关费用的规划、将银行卡的配套情况纳入城市规划和各类商业、服务项目规划。

  财政部门要大力推动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公务卡;在行政事业单位推广使用银行卡代发工资。同时,抓紧研究制定有关公务用卡的财务管理办法,积极研究解决公用事业单位使用银行卡结算的手续费财务处理问题。

  银监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卡业务竞争的规范管理,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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