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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直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直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固政办发〔2009〕58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学校:

  为了加强对市直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直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田治富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韩志忠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宁少敏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
  杨廷才 市监察局局长

  李 朴 市发改委主任

  开永安 市财政局局长

  马全忠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志鹏 市建设局局长

  杨大素 市审计局局长

  张 鹏 市城管局局长

  张汉俭 市环保局局长

  吴玉章 市人防办主任

  赵万华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乔守俊 市地震局局长

  胡建忠 市气象局局长

  李树志 市供电局局长

  廖志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辛学峰 市规划局副局长

  薛吉强 固原一中校长

  张文学 固原二中校长

  张凤朝 固原师范附小校长

  计发银 固原市特殊教育中心校长

  一、市直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一)确定招标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二)审查相关招标程序及预算标准;

  (三)根据专家组评议意见,确定中标企业;

  (四)审定工程预决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五)研究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项目建设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建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项目实施学校校长担任。其职责是:

  (一)负责工程项目综合协调、调研、论证、规划编制和申报。

  (二)严格执行项目“四制”要求。项目实施主体是项目学校,学校为项目法人,校长为法人代表,对项目实施负完全责任;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确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并与之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合理确定工程建设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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