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卫发〔2009〕272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浙江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制定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预案的基础上,制订具体落实方案,并将预案、具体方案于2009年12月15日前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浙江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有序、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患者就诊顺畅,有效救治危重患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试行)》(浙卫发2009105号)和《浙江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预案》(浙卫发〔2009〕253号),制定以下三套具体工作方案。
方案一
一、在以下疫情情况下启动此方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上呼吸道感染患者就诊量不超过日常就诊量的50%,全省甲型H1N1流感日确诊人数≤1000例,日在住重症患者≤500例,日在住危重症患者≤200例。
二、诊治场所
(一)门诊接诊:设有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企业、学校等医务室。
(二)普通患者收治: 100家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三)重症患者收治:23家市级重症定点医疗机构。
(四)危重症患者救治:25家市级及以上重症定点医疗机构。
三、医疗队伍:
(一)省级专家:负责对全省危重症患者的救治指导,重点使用网络会诊系统指导,必要时赴现场指导。
(二)市级专家:负责对所辖市重症、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及指导。
(三)医院专家:负责对本院收治的重症、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及指导。
(四)临床救治队伍:本院临床救治组成员为主。
四、设施设备
使用隔离病房备用的呼吸机、监护仪等医疗仪器。
方案二(在方案一的基础上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