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年-2015年)》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年-2015年)》的通知


浦东新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县政府,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绿化市容局,光明食品集团:

  为进一步做好上海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印发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378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组织编制了《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年-2015年)》。现予以印发实施,请按照执行。

  联系人: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欧阳斌

  021-23113499

上海市农委综合发展处徐杰

021-23113015


《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年-2015年)》
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2010年-2015年)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



  目录

  前 言

  一、上海市秸秆资源潜力和综合利用现状

  (一) 上海市秸杆产生概况

  (二) 上海市秸杆综合利用现状

  (三) 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二) 基本原则

  (三) 发展目标

  三、利用方向和技术路径

  (一) 利用方式对比分析

  (二) 主要利用方向及其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 着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

  (二) 加大秸秆在商品有机肥加工中的综合利用

  (三) 扩大在食用菌培养料中利用秸杆的规模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二) 出台地方规范

  (三)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四) 加强科技支持力度

  (五) 加强宣传引导

  (六)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前言



  1999年,为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上海尽管农业比重较小,秸秆数量较少,但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在已经实施的前三轮及正在实施的第四轮“三年环保行动计划”中都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经过多年努力,上海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总体来说,秸秆尚未得到高效利用,相当一部分被焚烧或废弃,不仅污染了环境,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可以有效解决因秸秆焚烧或废弃而带来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地力;可以促进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对促进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是2010年,是上海举办世博会之年,实行秸秆全面禁烧,对打造绿色、生态和低碳世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上海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农业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关于印发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378号)以及《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等,特编制《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年~2015年)》,作为下一步开展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推动上海秸秆资源合理处置和开发利用。

一、上海市秸秆资源潜力和综合利用现状

  (一) 上海市秸杆产生概况

  上海市秸秆分布较为分散,主要分布在上海郊区的九个区县(含浦东新区),主要种类有小麦、大麦、水稻、油菜以及少量的玉米、棉花和大豆秸秆。其中,二麦、油菜等夏收农作物的秸秆和秋收农作物水稻的秸秆占总量95%以上。根据《2009年上海统计年鉴》,2008年上海粮食作物播种(复种)面积为261.8万亩,其中:麦子种植面积为80.1万亩、水稻种植面积为162.9万亩、油菜种植面积为21.5万亩。

  据测算,2008年上海市粮油作物秸秆产量约为130万吨,其中,麦子秸秆产生量约为24.6万吨,水稻秸秆产生量约为91.9万吨,油菜秸秆产生量约为13.2万吨。根据区县调研情况,在地域上主要分布在崇明县、金山区、奉贤区等远郊地区,以崇明县占比最高,约占三成左右,其次为金山、奉贤,两区都超过10%。按照目前中央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和上海基本农田数量,预计在2015年之前,上海市秸秆产量将保持在约120万-130万吨。

  (二) 上海市秸杆综合利用现状

  总体来说,上海秸秆综合利用主要以还田、堆肥、燃料、原料、饲料等利用方式为主,部分采用焚烧、丢弃等处理方式。由于麦子、水稻和油菜等三类农作物秸秆的产生时间、处理时限、还田条件等情况不一,处理方式存在较大差别。通过还田、堆肥、饲料、燃料、原料等利用方式处理的秸杆综合利用率约为75.1%,其中,水稻秸杆综合利用率83.2%,油菜秸杆综合利用率86.8%,麦子秸秆综合利用率39.7%。

  从秸秆综合利用的面积来看,上海市农作物秸秆的还田面积达175.9万亩,其中,二麦秸杆综合利用26.4万亩,水稻秸杆综合利用133.7万亩,油菜秸杆综合利用15.8万亩。但是,三类农作物秸秆的还田面积比例差距较大,其中,水稻秸杆田间焚烧面积比例约15.5%,油菜秸杆约12.7%,二麦秸杆约59.6%。

  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1、采用还田或其他利用方式,增加了作业量,提高了成本,对经济效益本来就低的农业及收入较低的农民增加了压力,由此部分农民直接焚烧秸秆,不仅成本低,非常便利,且灰烬对提高地力还有一定裨益;2、水稻不仅是主要粮食品种,更有相当比例的面积套种麦子,然而麦(夏收)、稻(秋收)之间播种茬口较紧,加之麦子秸秆不易腐熟,影响水稻顺利耕作,在当前没有更好出路的情况下农民倾向选择焚烧,由此造成麦子秸秆焚烧比例最高;3、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上海郊区农民家庭陆续使用液化气、人工煤气等燃料,对秸秆的需求大大减少,加之农户畜禽分散养殖向规模化养殖集、沼气利用中的二次污染等因素,秸秆气化这种重要的燃料利用方式在上海日渐衰微。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