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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意见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意见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9]7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关于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关于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基本规范(试行)》(工信部信〔2009〕256号)、省农委《关于联合推进农业信息服务重点项目的通知》(辽农〔2009〕290号)要求,现就推进我市农业信息化建设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农业网站的窗口和桥梁作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建立以沈阳市农业信息网和其他涉农部门网站为支撑,以县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为枢纽,以各乡镇信息服务站为节点,上联部、省、市,下联县、乡、村级信息服务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广大农户,基本覆盖全市农户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进一步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搭建“二个平台”。

  1.全市统一的农业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按照省“大金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方案的总体思路,以沈阳市农业信息网为枢纽,充分整合全市涉农网站和涉农信息资源,建成可以进行网上查询地理信息、科技致富等信息,可以交流种、养、加工各类农产品技术,可以提供农产品产、供、销渠道,可以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信息和成果,面向“三农”及各涉农部门的统一综合信息服务和交换平台。

  2.移动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充分利用覆盖广大农村的移动网络、手机用户等受众资源,整合市、县、乡、村四级政务信息资源,以农村政务信息化为切入点,以农村信息机为载体,以MAS(农信通)业务为实施方式,在全市村镇推广新型电子政务(电脑+MAS+手机)平台建设,将农村信息服务延伸至移动终端,及时向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政策法规、医疗等公共服务信息,推进村务公开,提升政令上传下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展基层民主政治意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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