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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宁波市天网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宁波市天网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宁波市“天网”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宁波市“天网”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宁波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今年以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至11月,全市共发生火灾406起,死亡8人,直接财产损失587.6万元,除死亡人数外,火灾起数、损失数同比上年均有所下降,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是,一些地方消防安全基础依然薄弱,火灾隐患仍然突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12月3日凌晨3时许,奉化市岳林街道一沿街民房发生火灾,共造成6人死亡,损失惨重,教训深刻。为深刻汲取奉化“12?3”等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和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12月10日至2010年3月5日在全市开展“天网”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天网”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由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天网”行动,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行动期间的组织、协调和沟通工作。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天网”行动,集中排查整改一批火灾隐患,集中查封一批危险场所和部位,集中关停取缔一批违法场所,集中严惩一批违法当事人,集中公布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全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今冬明春期间的消防安全,促进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以及影剧院、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浴室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住宿与生产存储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有人员住宿的小商业店铺等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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