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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章贡两江趸船、网箱养鱼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本次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两江趸船、网箱养鱼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以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及时完成。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谭步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航务分局、市公安局的分管领导担任;市环保局、市港航处、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法制办、市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联系电话:8387829,联系人:李坚),由高志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市航务分局,负责对趸船的“三证”行政许可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三无”船只;禁止趸船在城区内章贡两江停泊。

  (二)市公安局,负责船舶的户牌检查清理,对餐饮趸船一律不发户牌;全程配合本次清理行动,负责对在联合执法中当事人不配合甚至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予以制止,后果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市港航处,负责检查趸船停靠岸线码头建设审批程序,依法吊销停靠岸线许可及取缔非法码头。

  (四)市工商局,负责吊销趸船相关工商手续,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无证经营进行查处。

  (五)市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的有关规定,责令餐饮趸船和网箱养鱼业主停止经营或限期拆除相关设施,并对非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六)市城管局,负责对趸船向河道倾倒餐饮和生活垃圾进行依法检查处理,并协助做好对网箱养鱼的处罚及拆除工作。

  (七)市水利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协助环保、农业等部门做好对餐饮趸船、网箱养鱼业主的查处,并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做好相关协调、汇报、请示工作。

  (八)市供电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三无”船只负责对趸船停止供电。

  (九)市水务集团,根据有关规定对“三无”船只负责对趸船停止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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