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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章贡两江趸船、网箱养鱼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章贡两江趸船、网箱养鱼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9〕77号)


市水利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农业局,市航务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港航处,市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

  根据2009年4月24日市政府谭步华副秘书长主持召开的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两江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精神,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完成了《市中心城区章贡两江趸船、网箱养鱼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制定,并向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制定的要求,做好清理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市中心城区章贡两江趸船、网箱养鱼
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和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要求,为切实解决市中心城区章贡两江趸船、网箱养鱼长期存在带来的污染供水水源、影响城市景观等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城区章贡两江开展一次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市中心城区章贡两江趸船、网箱养鱼清理整治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的必要性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市中心城区章江河道在橡胶坝建成后已形成特定湖区的实际并经市政府批准,市城区章江河道章江水轮泵站至橡胶坝河段已从2008年5月1日起设定为水源保护区,禁止一切污染水源的行为,贡江的趸船也涉及到对赣江源头的水源保护问题,但至今仍有少数餐饮趸船和网箱养鱼的经营业主无视这一规定,继续经营和养殖,对城区供水及赣江水源安全、防洪安全、桥梁安全及景观构成了威胁和负面影响。为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及防洪、桥梁安全,改善中心城区景观,尽快对章贡两江河段内的趸船和网箱养鱼进行清理是十分必要的,同时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采取统一的联合执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才能落实清理整治目标。

  二、整治的目标任务

  (一)通过宣传教育,让餐饮趸船和网箱养鱼的业主停止相关经营,并将设施自行搬迁撤离市中心城区章贡两江。

  (二)对拒不停止相关经营或不主动拆除搬迁其设施的业主,将通过联合执法等手段对其采取强制搬迁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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