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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合肥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6)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扩大监管范围,增加监管频率,保持高压态势,严格监督执法,集中力量查处和打击加工病害、死因不明及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畜禽产品经营单位进货查证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安全承诺制,规范畜禽产品经营秩序和行为,堵塞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漏洞。

  (牵头部门:市畜牧水产局,责任单位:市畜牧水产局、市商务局)

  (七)保健食品整顿。

  1、工作目标:严格保健食品监管,集中整顿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宣传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保健食品的消费安全。

  2、主要任务。

  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顿普通食品宣传功能疗效、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工商局)

  三、工作步骤

  本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7月20日前)。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和细化方案,提出具体的整顿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

  并于2009 年7月底前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7月21日至2009年11月30日)。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摸清底数,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第三阶段:总结督查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任务,逐级开展督查和评估,确保食品安全整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将组织对专项整顿工作进行督查和考评。

  每一阶段结束后,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3日内将阶段性工作总结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整顿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顿责任。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食品安全整顿总负责,要将整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明确监管责任,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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