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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合肥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四)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时查处市场上的“三无”、过期和霉变等不安全食品;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举报调查处理率达100%。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经营者自律体系、社会监督和协作体系、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2)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紧紧抓住食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户、食品送配户等源头,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继续推进食品安全“所村挂钩”、“所区(社区)挂钩”工作,全面实现城市社区和农村村镇食品安全“所村(区)挂钩”。

  (3)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乳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的监管,要求食品经营户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实行每批检验和索证索票。加大食品市场检查力度,及时清查市场上的“三无”、过期、霉变、假冒伪劣等不安全食品,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大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工作力度,将不安全食品清理出市场。开展酒类流通市场整顿,规范酒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基本杜绝酒类商品消费安全事件。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五)餐饮服务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餐饮单位年监督覆盖率达100%;重点强化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检查和监督,严格督促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持证率达100%,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

  2、主要任务。

  (1)严格审查和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检查餐饮经营单位执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情况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情况,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2)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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