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顿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1、工作目标:全面整顿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有效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非饲料添加剂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兽药的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2、主要任务:在全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整顿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的市场准入条件,完善和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构建生产经营者诚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部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农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畜牧水产局)
(二)农产品质量整顿。
1、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政府与企业联动、反应快捷、运行高效的预警应急防控体系。实现全市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100%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平均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主要任务。
(1)开展种植业产品专项整顿行动。大力整顿农药市场,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标准化规模种植小区、种植园区和产业带的蔬菜、水果、瓜果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2)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顿行动。加强对获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三品”种植单位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