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9〕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一日
赣州市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方案
为落实我市实施产业转移战略,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全民创业,按照《江西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赣州市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称孵化基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建设方案如下:
一、建设孵化基地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成果的不断扩大,赣州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迅速加快,经济发展主体的多元化需求不断增加,一批企业家主体(包括企业中层管理、营销、科技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创业热情不断高涨。加上多年来经济快速发展形成的资金积累,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院等一批高校以及企业研发机构的一批成果急需转化为生产力等等。为广大创业者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才、技术、资金支持,设立创业基地的各项要素已经完全具备。但是,小企业创业初始阶段普遍存在的规模偏小、布局分散、产业层次低、用地难、融资难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各类创业群体。
为解决小企业创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等措施,设立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为广大创业者开辟一片“试验田”,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和龙头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创业者走合法、优质、高效的创业道路,储备一批成长性中小企业,培育一批企业上规模,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提供后续动力,对于提升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孵化基地建设地点、思路及目标
建设地点:赣州市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区内,东临工业三路,南沿金岭西路,北靠香港工业园,占地面积为20亩,现有标准厂房3栋,可容纳创业企业6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