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安监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的通知》(发改能源[2009]889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全省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小煤矿瓦斯治理水平,促进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省将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组织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山东省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山东省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附件2: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方案编制要点(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山东省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的通知》(发改能源[2009]88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小煤矿瓦斯治理水平,结合全省煤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方针,督促小煤矿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强力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建设,促进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应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矿井全部建立抽采系统并投入运行;瓦斯治理机构、装备及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现场和技术管理得到加强;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瓦斯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坚决遏制小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事故。
三、整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