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会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2、指导做好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核算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3、监督指导村级的财务收支、投资和经营决策等活动;
4、实施会计监督,对挪用、截留、贪污村级资金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定期组织会计服务中心人员、村报账会计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会计专业工作能力;
6、负责协调财政、农业、税务、审计和银行等部门的工作关系,为会计服务中心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主管会计任职要求及职责。主管会计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初级以上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对会计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负责村级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负责审核村级年度收支预决算;
2、负责村级会计账务处理工作,登记总账、分类账及固定资产台账。
3、规范和监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4、按要求编报会计报表;
5、监督指导代理会计(专管员)和出纳(资金会计)的业务处理;
6、熟悉并掌握各村财务、资金管理情况,及时分析各村财务和资金运行情况,依法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情况;
7、负责收费票据的申领审核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出纳(资金会计)任职要求及职责。出纳(资金会计)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和《
银行结算办法》办理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负责办理各村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结算业务,对收到的原始凭证,检查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要及时办理收付款业务,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以示该业务办理完毕;
2、负责办理转帐、现金等有关结算业务;
3、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与主管会计交换收支凭证,核对账款,定期与银行对账,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
4、月未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对未达款项应认真核对,查明原因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办结未达款项。
(四)代理会计(专管员)任职要求及职责。代理会计(专管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会计专业水平,分片负责管理村级会计工作。履行以下岗位职责: